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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法行医
您的位置: 首页 ->  非法行医 -> 非法接生害死母婴 被告人被判11年刑
      7月20日,马鞍山花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行医案,被告人汪中一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经济损失304185.65元。
  母婴惨死在黑诊所
  2009年3月14日凌晨,被告人汪中一在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执业医师证、护士资格证的情况下,在马鞍山市一出租房内,非法为李某的妻子葛某接生,分娩过程中,胎儿因羊水吸入性窒息而死亡。葛某出现产后大出血,后李某和汪中一将葛某送往马鞍山市人民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9年4月24日,经马鞍山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葛某因胎盘不全剥离导致产后大出血及失血性休克而死亡。葛某分娩之女婴系因在生产过程中引起的羊水吸入性窒息而死亡。案发后,汪中一家属预交赔偿款60000元。葛某丈夫附带提起民事诉讼。
  非法行医案触目惊心
  据了解,2004年以来,马鞍山市检察机关共办理非法行医案件多件,多人被批准逮捕:
  2004年马叶玲非法行医案:马叶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执行,并处罚金2万元。
  2005年宫亚玲、李玉振非法行医案:宫亚玲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李玉振被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此案还被列入2005年国家卫生部公布的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典型案件之一。
  2008年马叶玲非法行医案:马叶玲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2009年王西利非法行医案,导致产妇和婴儿死亡,被依法批准逮捕。
  ……
  检察机关分析认为,非法行医具有极强隐蔽性,给打击取缔带来很大难度。
  非法行医者一方面将非法诊所开设在监管相对薄弱的农村及城郊、厂区内,另一方面他们为逃避打击,不断改变就诊地点和方法,尤其那些屡教不改的非法行医者,更是积累了一套对付打击的经验,他们或是转入地下,或是将值钱的药品、器械另存他处。
  对屡犯者建“黑档案”
  马鞍山检察院对近年来非法行医案做了统计分析后,分别向卫生等执法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查处力度,防止非法行医死灰复燃。
  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士就建议,针对非法行医者屡教不改现象比较严重的现象,应对有前科的历年无证行医人员进行筛选和登记,将这些屡罚屡犯者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建立黑色档案,加大重点监控。另外,建议对屡教不改者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已获两次行政处罚的非法行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保证行政执法领域和刑事司法领域打击屡教不改现象相互衔接、不留空间。
  检察机关认为,应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要把打击非法行医工作纳入街道(乡镇)、社区(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综合治理管理内容,制定考核激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人熟地熟的优势,积极举报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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