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就是嫌疑人 / 被告人及其律师,针对公安、检察院的指控,从事实、证据、法律、程序四个方面提出理由,争取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全过程诉讼活动。下面,小编介绍一下
刑事辩护的四大目标:

1)无罪辩护(难、目标高)
情形:没作案、主体不适格、正当防卫 / 紧急避险、证据不足(疑罪从无)。
结果:撤销案件、不起诉、判决无罪。
2)罪轻辩护(实务常见)
承认有罪,但争取从轻 / 减轻 / 免除:
法定:自首、立功、从犯、未成年、认罪认罚、退赃退赔、谅解。
酌定: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家庭困难、社会危害低。
3)此罪彼罪(重罪转轻罪)
例:抢劫→抢夺、诈骗→民事欺诈、贪污→职务侵占,直接降档量刑。
4)程序 / 证据辩护(软性但有效)
质疑:刑讯逼供、非法搜查扣押、超期羁押、证据来源不明、笔录无签字、鉴定程序违法。
后果:排除非法证据、发回重审、甚至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