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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刑事辩护律师具体的办案流程

文章出处:泰如动态 责任编辑: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22-09-17
  广东刑事辩护律师的刑事办案流程具体分为三个阶段,不同阶段有不同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律师在办案之前一定要对办案流程进行详细的了解,不然是没有办法进行的。那么律师刑事办案流程各个阶段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

一、侦查阶段

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向侦查机关提出要求并会见嫌疑人。

3、会见时了解犯罪的基本事实并提出律师的解释与建议。

4、审查侦查机关的强制措施手续是否完备,如不完备向侦查机关提出律师交涉。

5、审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有无受到侵犯,如存在违法情况,向有关单位及时提出纠正建议。

6、应家属要求,可以在会见嫌疑人经其同意录音或录像,保全有关证据。

7、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是否为嫌疑人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在委托人或家属的要求下可以协助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8、经了解嫌疑人罪名及相关事实后,认为确有根据的,可接受嫌疑人委托,代理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纠正。

9、经了解认为侦查人员存在侵犯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它合法权益的,接受委托,代理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广东刑事辩护律师
二、审查起诉阶段

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

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

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

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广东刑事辩护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

三、审判阶段

1、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这个阶段叫被告人)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线索,为被告人收集罪轻或者无罪的证据。

2、会见主审法官,调阅、复制指控被告人有罪的案卷材料。

3、会见被告人,就律师初步形成的辩护观点与被告人交换意见。

4、认真研究案情,做好开庭的充分准备。

5、精心应对庭审,充分阐述辩护理由,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尽最大努力争取法官对辩护观点的认同。

6、精心准备辩护词,再次以书面形式说服法官作出有利于被告人一方的判决;以合法的方式,多种渠道影响法官的观点。

7、领取一审判决书后,及时会见被告人,告知判决书对被告人的利弊,提出上述与否的合理建议。

8、若被告人要求上诉,帮助被告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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