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全国性的律师协会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地方律师协会。律师必须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师协会,加入地方律师协会的律师,同时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会员。
按照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律师协会会员享有章程赋予的权利,履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东莞律师协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提高整体执业水平。
制定行业规范和惩戒规则,并监督会员遵守。
组织律师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对律师的执业活动进行考核。
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并进行考核。
对律师、律师事务所实施奖励和惩戒。
受理对律师的投诉或举报,调解律师执业活动中发生的纠纷,受理律师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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