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如律师事务所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奉军专业刑辩主任律师

为你说法 · 为你解忧 · 为你的权利而奔走

客户服务热线:135 9278 8599

固定电话:0769-23397913

4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泰如动态

介绍一下合同纠纷仲裁主要程序是什么?

文章出处:泰如动态 责任编辑: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发表时间:2025-08-21
  ​合同纠纷仲裁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发生纠纷后,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以下是关于合同纠纷仲裁的程序详细介绍:
合同纠纷仲裁
申请和受理: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有仲裁协议、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等条件。申请人需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员或者一名仲裁员组成。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其为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开庭和裁决: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开庭日期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双方当事人可进行陈述、辩论和举证质证。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精准把握每个案件关键点,早日让您的生活回到正轨 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高水平、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立即联系我们: 0769-23397913
友情链接
广东泰如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访问量: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BMAP】【GMAP】【后台管理】【百度统计】备案号:粤ICP备2022082590号
热门搜索:东莞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 东莞刑事律师 | 取保侯审律师 | 东莞律师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